一、主办单位:龙湖教育局、龙湖区体育局、共青团龙湖区委员会。
二、协办单位:待定。
三、比赛时间:8月下旬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。
四、参赛单位:全区各中学。
五、比赛组别:初中组(男子、女子)。
六、比赛地点:汕头市佳晋体育中心。
七、运动员资格:
必须是思想品德好,身体健康,经常参加训练的在校在籍初中一、二年级学生。
八、参赛办法:
1、参赛人数:各代表队领队 1 人(学校领导),教练员 2人,运动员12人(报名运动员少于8名者不允许参赛)。
2、各参赛队在场上至少要有2名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队员参赛,缺一名则在该场得分扣3分,缺2名扣6分。
3、各参赛队在每场比赛中始终保持有男子1.78米以上、女子1.66米以上的运动员比赛,如有1人则该场得分中加3分、有2人以上加6分(报到当天测量身高)。
4、各校参赛运动员必须购买人身保险。
九、竞赛办法:
1、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《2008篮球规则》。
2、比赛采用四节制,每节 10 分钟,2节与3节中间休息10分钟,其它每节之间休息2分钟。
3、比赛根据报名队数再确定比赛方法。
4、各参赛队必须配备深浅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各一套,号码清晰、规范,并应与报名表相符。
十、奖励办法:
1、男、女组别分别录取前 8 名给予奖励。如报名不足 7 个队则递减 1 名录取。
2、对积极组队参赛、组织工作得力的学校将荣获本次比赛优秀组织奖。
十一、报名时间和有关规定:
1、各校校长要严格把关,并在报名表上签名。若发现弄虚作假,冒名顶替,取消该队成绩,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和通报批评。
2、报名时必须交验运动员的户口及学籍卡原件、复印件,另交一寸照片二张。
3、参赛费用各校自理。
4、各校报名表应加盖单位公章,于8月5日前报送龙湖区教育局体育文艺中心,一经报名不得更改,逾期作弃权处理。
十二、本规程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十三、本规程解释权属龙湖区教育局体育文艺中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