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珠小学三人篮球赛试行规则
一、场地
以原篮球场的一半(14*15米)为比赛场地。
二、比赛人数
每队可报五人,每场比赛三名队员上场,另两名为替补队员。每队自备深、浅色比赛服装各一套。
三、比赛时间
每场比赛用时:15分钟。
比赛 前13分钟不停表,若遇到特殊情况,裁判员要求停表时方可停表;最后两分钟(第14、15分钟)按《2008年篮球规则》规定执行。
四、比赛开始
每场比赛开始在罚球圈跳球。跳球后控制球方必须使球出至三分投篮区,此控球队员必须双足触及三分投篮区地面,违例者取消得分,由对方掷界外球。
五、发球区
发球区以原篮球场中圈为发球区,一切掷界外球均于发球区,包括球中篮后、犯规不罚球等。
六、20秒规则
当一名队员在场上控制一个活球,该队必须在20秒钟出手投篮(防守方犯规除外),否则将被判违例,由对方在发球区掷界外球。
七、暂停
每队每场比赛有一次暂停机会,时间为:30秒。
八、犯规及处理
1、队员在3次犯规,该队员以后所发生的犯规按“违反体育道德犯规”处罚,即:被犯队员执行2次罚球并在发球区掷界外球(控制球队队员犯规除外)。
2、全队犯规累计4次后,该队以后每次犯规均由被犯队员执行2次罚球(控制球队队员除外)。
九、攻、守转换
1、在比赛中原防守方获得控制球后,必须使球出至三分投篮区(以控球队员双足触及三分投篮区地面为准),违例者取消得分,由对方掷界外球继续比赛。
2、在最末次罚球未中,原防守方获得球后必须使球出至三分投篮区(以控球队员双足触及三分投篮区地面为准),违例者取消得分,由对方掷界外球继续比赛。
十、比赛胜负:
在比赛时间结束时仍未分胜负,则由场上三名队员(每人罚一球)进行轮换罚球定胜负,如还未能分胜负,即采用1次罚球定胜负。
十一、队员如有明显受伤情况出现,由裁判员提出1分钟暂停处理(停表)。
十二、所有上诉及发言权均由队长全权代表,其他人员的发言赛会不接纳。
十三、所有疑问、上诉由当值裁判员或仲裁组作即时处理及裁定,赛后不设上诉。
十四、其它按《2008年篮球规则》执行。
2010年5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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